中国农村卫生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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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卫生杂志 部级期刊

  • 主管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 主办单位:中国农村卫生协会
  • 国际刊号:1674-361X
  • 国内刊号:11-5704/R
  • 出版地方:北京
  • 邮发代号:80-907
  • 创刊时间:2008
  • 发行周期:半月刊
  • 业务类型:期刊征订
  • 学术咨询:下单时间:1个月内 影响因子: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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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村卫生新农合限治病种力促分级诊疗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新农合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工作细则(试行)》,推出“限治病种”制度,要求高血压、偏头疼等30种常见病需在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肺炎、急性阑尾炎等50种常见病需在县(市、区)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私自越级转诊的费用将不予报销。相关规定自9月1日起实施。

该省要求,按规定应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在县级及县域外治疗;应在县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在省、市、乡级治疗。需在乡镇卫生院治疗的30种常见病,去除起付线后报销95%,私自转诊至县级医疗机构报销10%;需在县级治疗的50种常见病,去除起付线后报销75%,私自转诊至地市级医疗机构报销10%。

该省强调,各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需实行门诊首诊负责制,首诊医生在“限治病种”患者就医时,需告知患者报销标准,让患者自由选择不同报销标准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现急、危、重和疑难病情时,首诊医生可根据病情收治入院或转诊。

通知明确,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不遵守分级诊疗和转诊转院程序、不履行告知患者转诊转院义务,致使就医患者未及时办理转诊手续或违反转诊程序,造成患者未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的,报销差额部分由违规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承担。省级新农合管理部门将对不负责任的首诊医疗机构和首诊医师实施黑名单制。严重违规的医疗机构将被取消定点资格,违规医务人员将被吊销执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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